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厦门海事法院共建法治海洋协同联动机制会商活动在福州举办

活动 已结束
举办时间: 2025-02-27 - 2025-02-27

注入蓝色法治动能 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厦门海事法院共建法治海洋协同联动机制会商活动在福州举办‌


       百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2月27日,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场项目对接之“共建法治海洋协同联动机制会商”活动在福州举办。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颜志煌,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红岩共同出席活动并致辞。双方表示,要共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法治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凝聚合力,奋勇争先,共同为加快新福建建设注入强大蓝色动能。



       一直以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与厦门海事法院始终同心同向、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在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海事司法方面的职能优势,关切民生福祉,加强改革创新,通过延伸司法服务、多元疏导化解等方式,在海上养殖清退、“三无”船舶整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海域自然状态等海洋执法司法实务中,共同探索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路径,积极化解纠纷取信于民,让公正执法司法更有力度、更显温度,有力促进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次会商为契机,建立健全共建法治海洋协同联动机制,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同联动”的原则,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海洋安全稳定、化解矛盾、处理问题,不断提升海洋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通过定期召开“2+X” 联席会议,共同谋划“十五五”法治海洋体系建设,聚焦海洋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协作。要强化多元化涉海纠纷解决机制,共享人才与技术资源,加强执行和审批制度改革有效衔接,搭建“执行事务窗口”,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真诚期望两家协同联动机制不断结出累累硕果,共同为加快“海上福建”建设谱写新的时代篇章。



       厦门海事法院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落实到海事审判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全国海事法院唯一的生态民事、行政审判“二合一”优势,依法履职尽责,为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海上福建”建设积极贡献蓝色司法智慧和力量。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海洋治理中具有关键作用,长期以来双方合作密切,通过定期联席会议、法庭与海渔行政机关联动等方式,在解决实际问题、保障案件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要坚持“向海图强,向海而兴”的坚定信念,在共赴深蓝的壮阔征程中携手前行,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注入强劲的“蓝色动能”。要持续深化共建协同联动机制,聚焦新时代海洋治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好的新需求,通过建立完善联席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促进资源共享、联合调研宣传、完善多元化解、优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为共建法治海洋打造坚实屏障。


活动期间,双方共同参观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发展成果展,签订《“深化交流协作,共建法治海洋”协同联动机制框架协议》及党支部共建协议。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翁新平主持活动,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张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总队长刘春荣,厦门海事法院、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本文转载自海洋经济科创高地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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