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实施《蓝碳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增汇成效评估技术规程(试行)》(以下称蓝碳增汇技术规程),对红树林、滨海盐沼和海草床三类蓝碳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增汇成效评估方法作出规范,用于指导项目尺度的全国蓝碳生态系统修复增汇成效评估工作,量化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巩固提升海洋碳汇能力的贡献。

2010年以来,中央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等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整治修复岸线1500公里、滨海湿地3万公顷、海堤生态化建设72公里,修复成效已初步显现。2023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开展全国—区域—工程区不同尺度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为科学评价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促进生态系统碳汇参与碳市场交易提供支撑”的要求。为推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组织海洋减灾中心等单位,认真总结国内外保护修复项目增汇成效评估经验,基于中国国情,历时近两年编制完成蓝碳增汇技术规程,并选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区域进行了方法验证。
本规程的印发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海洋碳汇计量监测的标准体系,为摸清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增汇成效、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与固碳增汇协同增效提供指导,助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战略目标实现。

来源:自然资源部

Layer 1

客服电话 (点击复制)

17350754772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意见反馈 帮助文档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