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信息来源:福建自然资源

近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加强用地用海用矿要素保障服务“开门红”“开门稳”的11条措施,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以要素保障之“优”,助力发展大局之“稳”。


01

强化空间规划保障


加快推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在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及拓展倍数不突破的情况下,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优化成果逐级汇交自然资源部检验合格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作为项目用地审批的依据。

02

引导项目科学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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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论证项目用地规模,科学比选最优方案,促进项目合理选址。单独选址项目已纳入正在报批的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的,通过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可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03

优化配置用地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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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以存量带动增量,加快产生计划指标。县(市、区)尚未产生计划指标前,允许先行预支计划指标报批用地,指标不足但急需用地的重大项目,由市资源规划局统筹协调安排,对“开门红”项目予以优先保障。


04

强化补充耕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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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村庄规划+责任规划师+土地整治”模式,在第一季度集中立项一批新增耕地项目,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允许相关县(市、区)采取有偿调剂方式落实占补平衡。

05

强化用地报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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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门红”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指定专人提前介入、跟踪服务。落实节点审查机制,对重点项目、重要片区开展要素保障巡回现场办公服务,研究破解用地要素保障难题。

06

高效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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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改工”与“工改商”“工改住”联动改造,支持零星地块与相邻产业项目一并规划整体供应,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实行一次性组合供应,分用途、分层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07

加强陆海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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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海岸建筑后退线划定工作,明确准入项目清单。全面启用福建省海域海岛综合管理系统,加快推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建立处置引导激励机制。

08

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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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项目,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此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进行产权登记。

09

数字赋能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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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三期)项目建设并上线运行,扩大“全程网办”业务类型和抵押智能化秒批覆盖面,提升便民利企营商环境。


10

强化规划许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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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先规划后建设,所有规划许可事项均应通过“福建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管理系统”实时在线办理、全程留痕,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11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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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未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存在土壤污染风险未完成修复治理的用地不予供应。



* 由“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 编辑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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