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发展大规模深远海养殖:问题、模式与实现路径》
作者:林鸣(中交集团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文章刊发:《管理世界》2022年第12期
(一)何为深远海养殖
有关深远海的概念,海洋学、渔业生态学、国家海洋管理部门等有不同的表述和定义。关于深远海养殖,粮农组织将其一般性的定义为:设置于暴露在风浪作用下的开放海域,有设施设备保障,有补给船舶支持的海上生产系统(张继红等,2021)。我国的学术界对深远海养殖做过多种定义。有学者将深远海养殖定义为:设置在离岸10千米以外、水深大于20米并具有大洋性浪流特征的开放海域,采用规模化的养殖设施和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养殖配套装备,开展鱼类高效养殖生产,养殖配置符合生态环境相关要求(徐琰斐等,2021)。有学者定义为:设置在离岸3海里以外、水深在25~100米、无遮蔽的开放海域,以远程管控设施装备为保障、陆海补给系统为支持,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的工业化海上养殖生产方式(徐皓等,2021)。还有学者将海上养殖分为近岸养殖、离岸养殖和深远海养殖(董双林,2019)。基于上述观点,并结合我国大陆架的特征和我国国情,作者认为深远海养殖的定义应包含4个方面。
1.深水
深远海养殖的深水,是指水深应能适应各类大型深水网箱的养殖。根据我们的调研和咨询,深远海养殖适宜水深范围为10~20米,因此深远海养殖的水深宜大于20米。就网箱而言,单个网箱养殖水体越大,单位养殖水体网箱的造价越低、性价比越高。另一方面,深远海养殖的优势之一是能够大量使用大尺度的网箱,例如直径60米以上的大型圆形网箱。在深水环境中采用大尺度网箱养殖,就能形成一种更接近于鱼类生长的野生生长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养殖出高品质鱼类。如果能解决好灾害性海况的养殖风险,就能够用深水网箱大量地养殖大体型、长周期、高附加值的经济性鱼类,还能够改善鱼苗选育的条件。
2.远海
深远海养殖是一种特殊的离岸海洋渔业养殖方式。在我国近岸的大陆架,分布有丰富的季节性、结构性、周期性的沿岸洋流,它们与外海进入的暖流系统构成了中国的海洋环流生态。这种海洋环流生态能够持续带来新鲜的海洋能量,并能够持续输运和稀释近海污染,进而建立起一种能够自我净化和自我修复的深远海养殖生态环境。因此,深远海养殖的选址,尤其是开展大规模深远海养殖的选址,需要考虑选择具有稳定近岸洋流影响的海域,建立起一种由海洋动力提供的稳定的养殖生态系统。针对于选址需要组织专项的勘察,开展专题水文研究,其中要特别关注评估洋流环境,特别是赤潮影响的风险。
3.系统性
深远海养殖是一个边界条件极为复杂的巨系统工程,定义还需要体现系统整体最优化的思想。开展深远海养殖的基本系统体系包括两个前提、一个基础、一条产业链。两个前提:一个是安全养殖一票否决,另一个是绿色可持续养殖一票否决;一个基础:要以工业化的养殖方式为基础;一条产业链:能够提供良好的资源保障条件,以养殖科学技术支撑,采用高效率的养殖模式组织生产和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的产业链,用以实现深远海养殖的完整社会价值的创造。
4.经济性
一项技术如果需要社会付出高昂的成本,必将会影响这项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影响这项技术最终实现自身的价值创造。第一,深远海养殖的目标,是要为人类创造一种重要的生活必需品,而不是一种生活奢侈品。要让这个产业成为一个能够更好地普惠广大民众的产业。第二,短期经济性的要求应该是高效率和低成本。第三,对整个生命周期的成本和价值创造需要做科学的评估。
根据我国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条件、环境和需求的情况,本文给深远海养殖作以下的定义:设置在水深不宜小于20米的开阔、开敞的海域,具有稳定的(近岸)洋流条件,后方陆域具备进行大规模养殖的现代化产业链的条件,养殖的安全风险可控,能够实现系统的最优化和养殖成本的最优化,并能够适应区域经济的长远发展、海域的长远规划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海上养殖。
(二)深远海养殖的问题在哪里
我国的深远海养殖起步晚,与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2020年深水网箱的产量为29.31万吨,挪威在2008年三文鱼的养殖产量就达到了77.5万吨,12年前一个养殖品种的产量就已经超过了我国2020年深水网箱产量的1倍(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2022a)。1989~2020年以来我国水产养殖总量均居世界第一,但目前深水网箱的规模占比很小,仅占海水养殖总产量的1.37%,水产养殖总产量的0.56%(农业部渔业局,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业界和学术界对我国深远海养殖发展的现状做了许多很有价值的研究,综合这些研究中提出的主要问题有:缺乏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水产种业不能有效支撑海水养殖业发展,养殖模式滞后亟待升级,养殖产品附加值不高等(李大海、韩立民,2016;叶婷等,2020;董双林,2015)。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比如加强产业顶层规划布局,构建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培育现代海洋种业,持续推动养殖模式升级,实施品牌化战略、提升产品附加值等一系列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徐皓等,2021;侯海燕等,2017;朱玉东等,2017)。
2022年3号台风“暹芭”对广东阳江深水网箱养殖造成了很大损失。台风以后作者到阳江、湛江、汕头进行了一次深远海养殖发展现状的专题考察,与政府相关部门、地方养殖企业、渔业科技人员和现场养殖工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发现了我国深远海养殖发展存在的一些值得关切的问题,具体总结为以下4个方面。
1.发展深远海养殖经济效益很好,但是企业不愿意去发展
地方养殖企业是当前发展深远海养殖的主体。在座谈交流中,大家对我国海洋近岸养殖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和发展深远海养殖的必然趋势都有共识。不少养殖企业认为深远海养殖能够创造很好的经济效益,用他们的话说:“三年养殖只要有一年成功,就能够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尽管如此,绝大多数的养殖企业对于发展深远海养殖仍然望而却步,缺乏积极性。
2.深远海养殖的风险太大
用他们在座谈中的一段话来讲:“深远海养殖就是从有钱养到没钱,从有房住养到没房住。”再比如,地方养殖企业在座谈中提到,解决好养殖保险问题是他们最为关切的问题。对于企业来讲,发展深远海养殖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如果没有养殖保险做保障,一旦受灾血本无归。养殖保险问题虽然已经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地方养殖企业反映,投保条款的设定异常苛刻,还不足以解决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的后顾之忧。
3.不少企业认为,政府是“岸上教练”
座谈中介绍,政府农业部门为了鼓励深远海养殖的发展,制定了包括每1万立方米养殖水体的装备给予200万元补贴等一些非常有力度的政策。但是这项补贴政策的惠及面很有限。地方政府鼓励多、实际投入少。因为面对深远海养殖的巨大风险,政府在推动深远海养殖发展时,不仅需要面对投入产出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还需要面对安全风险的问责担当问题。
4.不解决深远海养殖的风险,最终还是无法实现大的发展
比如湛江市的养殖业基础条件较好,为了加快养殖业的发展,近年来成立了以深远海技术研发为主攻方向的研发机构,整合高校、央企资源,形成了产学研用一体的研发体系,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未来如果没有能够承担风险损失的资本支持,落实实施主体会成为制约技术成果规模化转化的一大难题。
我国的东南沿海台风多发,1977~2021年间登陆我国的台风数量年均达到7.4个。台风导致的灾害严重地影响了渔业养殖,从我国近年的统计资料看,海上养殖年年都要遭灾(中国气象局数据网,2022)。例如,2013年广东和海南两省累计损毁了海上养殖网箱(鱼排)6万多个(隋广军、唐丹玲,2015);2014年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造成了海南省的渔业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7亿元(吴祖立等,2018);2021年强台风“烟花”造成了浙江舟山的18.4万多亩水产养殖面积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亿元。
中国工程院院士包振民教授是从事海洋科学研究的知名海洋生物专家,认为发展深远海养殖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意义十分重大。当前我国的深远海养殖面临3个问题:第一是“看天吃饭”,到深远海养殖不安全;第二是不走向深远海,国家的养殖事业前景堪忧;第三是“看天吃饭”的问题不解决,深远海养殖就走不出去。中山大学黎祖福教授是长期推动我国海洋养殖事业发展的知名学者,他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发展农业生产要兴修水利,变“看天吃饭”为“旱涝保收”;发展深远海养殖也要解决“看天吃饭”的问题,只有解决好高海况环境下的养殖安全问题,才能够突破深远海养殖的发展瓶颈。
本文得出的结论是:制约我国深远海养殖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核心问题是养殖安全问题。只有解决好养殖安全问题,才能够让养殖企业安心地走向深远海,投资者和保险企业才能够放心地提供服务,政府才能够放手地制定政策并进行统筹协调,我国的深远海养殖才能实现良性发展。
(三)为什么会有养殖安全问题
海洋巨大的波浪反复作用所造成的破坏能力是一种人力难以抗拒的破坏力,也是大自然给人类带来的最具灾害性影响的破坏力之一。作者从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第一是我作为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负责人,2017年8月在人工岛上亲身经历了超强台风“天鸽”过境的过程。“天鸽”预报时的最大风力不到10级,是一个在我国南海形成的小台风,登陆时成为了一个风力达到16级以上、实测风速超过50米/秒的超强台风,造成珠海损失100多亿元。从这个经历中我获得了两方面的感受:第一,即便是在气象卫星、超级计算机、智能化分析模型的时代,像海洋台风这样的灾害性气象仍然具有不可预测性。第二,海洋极端灾害性天气呈发展趋势,海上的灾害性气象海况所造成的破坏力往往远超出一般人的想象。这里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个让我们感到很震惊的细节。当时因为有些幕墙还没装好,透过幕墙的风,居然能够把室内用作隔墙结构的槽钢和工字钢吹弯吹变形。当我们身处台风中心时,才会很真切地感受到“此时此刻人类的任何努力都会不堪一击”。
第二是我们的团队对海上“排山倒海”的力量做过分析。我国南海近岸的极端性海浪高度达到16米。这种波浪每100米迎浪面的波浪力达到5万吨,与一座千米级悬索桥主缆的缆力相当。在桥梁界,将悬索桥的主缆称作大桥的生命线,在主缆两端设置两个大锚锭提供主缆的拉力,被称作大桥的“命根子”。提供5万多吨缆力的锚锭,是一种需要嵌入地下的自重超过20万吨的巨大的结构物。这类波浪的波周期一般都会达到10s以上,波长甚至会超过200米,波流速度能达到10米/秒的级别。在波浪进入近岸的水域受到海床的挤压后发生变形,在海底地形变化剧烈的区域还极有可能引发波能突变的现象,造成不可预测的破坏性的波浪行为。这种波浪到底有多大的破坏力,我们可能还没有人经历过,因此还缺乏对它的直接经验和感受。


文章作者 | 林鸣(中交集团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项目总经理部)2021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文章来源 | 《发展大规模深远海养殖:问题、模式与实现路径》,刊发于《管理世界》202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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