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福州实施海洋伏季休渔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

捕捞辅助船应休尽休


所有应休渔船

应于5月1日12时前

回到船籍港所在地休渔

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

确需省内跨县、跨设区市修船的

必须经船籍港和停泊港

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其所属的渔业执法机构

确认同

据了解,根据我市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通知,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要结合开展“亮剑”“蓝剑”“一查两严管”等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港口巡查力度,对连江县黄岐国家中心渔港、苔菉中心渔港和长乐区漳港镇三营澳渔港等重点渔港加强监管,必要时可采用在渔港出口停泊执法船、渔船等方式,严防伏休渔船擅自离港违规出海作业。





本文转载自海上福州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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