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信息来源:福建自然资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福建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近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地用海用矿要素保障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通知》,从8个方面制定出台26条政策措施。以下为涉海内容:



进一步强化陆海统筹



明确新旧岸线之间历史遗留围填海问题的分类处置方式,对已办理土地相关手续的可继续按土地办理后续手续,对未办理手续的沿海农民自建房和祠堂、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公共设施,可由市县政府按照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处置。支持公益设施用岛,简化相关要求。




进一步强化用地用海用矿监管



在强化生态红线、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海岸线与海岛保护、矿产开发利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措施。


政策图解


* 由公众号“海洋开发咨询”编辑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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